陈志武教授通过研究提出“当今社会收入分配差距恶化的四大症结”:一是“赢者通吃”成为可能。如美国的比尔盖茨个人**为600亿美元;而在1800年前后,美国的个人**达到**美元就可能成为*富,差距之大,令人咋舌。二是现代商业模式增大了收入能力差距。如马云、马化腾等人的**增长速度和种地农民的收入增长速度相比则判若云泥。三是**化带来的机会差距。如姚明现象,如果不是现代技术传播和**化,倾其上海人举家动员观战,姚明个人也不会收到如此**效应。四是股市提升了**的数量级,如巴菲特现象。当然,也不排除中国股市的圈*效应,由于其存在的致命制度缺陷,在造就了一批非正常致富的隐形**的同时,也坑害了两、三代中国股民,使收入差距进一步恶化。
分析当今世界收入差距恶化的原因,有些属于市场经济规律导致,亦属合理;有些属于制度成因,则需校正,这都是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
我国当前收入差距恶化的主要症结在哪里?我认为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初级分配不合理导致的收入差距恶化,主要原因是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集体土地所有制已成为权力价值的经济基础。而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全体国民)分享不到股东权益和利润分配。集体土地所有制下的所有者得不到失去土地的应有补偿或被集体土地的实际控制人(村长一类人)**掉了,其真正的产权价值无法体现。二是国家制定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仅限于行政调节等二次分配制度。不能说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如限制国企高管薪酬)没有任何作用,只是作用十分有限。甚至有的二次分配方案出现了逆调节,加剧了收入分配的不公平。如不受制约的征税政策的随意**等。像*近饱受诟病的“国五条”调控政策,就人为地助长了本就高企的房价,并带动了房租暴涨,与调控的初衷背道而驰。老百姓不骂娘才怪呢?三是在现行的体制下,很容易出现二次分配调节政策的寻租行为,使寻租行为合法化。如在土地等产权要素的所有权不明确的情况下极易出现税基评估的自由裁量权无法可依而不受制约,从而造成持有成本的转嫁,误伤低收入群体。许多调控政策导致的情形往往是:初衷没错,方法不对,结果不好。
因此,针对我国目前的现状和收入差距恶化的状况,我们必须进一步明确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并进行认真研究。我认为,改革的目标和方向主要有二:一是在城市进行国有资产民有化的改革,即“产权到民”(见《国企改革的核心问题是什么》,价值中国网2012年12月10日);二是进行农村集体土地的私有化改革,即“产权到人”。
*先,以上两项改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有资产实现“产权到民”,使所有者到位,并不是私有化;而集体土地本来就不是国有资产,属于集体所有,而在本集体内实行产权到人的私有化改革顺理成章,不存在法律障碍。
其次,目前在农村推行的“农地使用权”和农民“宅基地所有权”流转改革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且后患无穷,应立即停止。
第三,**十八大之后,新的一届领导层“释放改革的红利”的决心和姿态令国人振奋,何不以“壮士断腕”的魄力,挥刀与过去的走一步、退两步的所谓改革一刀两断,强力推进一些实质性的改革以取信于民。
目前,据我所知,在中国提出研究和支持这两项改革的代表人物有陈志武教授和中央党校的周天勇教授。本人一直是这两项改革的倡导者和支持者。如果从研究观点相同或相近的意义上讲,应该算是第三人了。这只是我“孤陋寡闻”的判断而已,我将继续发现和寻找支持和研究这两项改革的较有影响力的学者和人物,真心希望看到越来越多的支持和同意这两项改革的专家和学者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