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最新消息 购房者如何共享产权

2017-09-22来源 : 互联网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同有关部门昨日联合发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办法》自2017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对于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资格,备受关注的单身申请年龄应满30周岁*终没有变化。另外,《办法》采纳了部分群众提出应将“家庭成员名下无住房”、“无住房转出记录”明确为“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在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的意见建议。

业内人士认为,共有产权住房拥有明确的市场地位,主要面对夹心层核心家庭,对于不同产权的规定,有助于形成住房的梯度消费,同时明确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导向。

共有产权住房的到来对备受关注的房价有无影响?业内人士表示,决定房价因素是土地成本和供需关系,短期来讲对房价影响不会特别明显。

哪些人可以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面向人群主要为夹心层核心家庭,明确向“新北京人”供应房源不低于30%。将低于市价销售,但以销售价格占市价比重确定产权比例。相比于商品房来讲,产权确定方式更为灵活,而对于经济适用房来讲,降低了进入门槛,但是退出门槛更高。

《办法》明确,单身家庭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办法》规定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等情形均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对于弄虚作假者的处罚,《办法》提出,经查实,申请人不如实申报、变更家庭户籍、人口、住房、婚姻等状况,伪造或提供不真实证明材料,**腾退所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但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腾退的,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

购房者如何共享产权?

《办法》指出,购房人产权份额,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产权份额,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区级代持机构持有,也可由市级代持机构持有。

即以选房时参照该项目周边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以这个价格来计算,共有产权房供地时定的价格占多大的比例,购房人的产权份额就占多大比例。

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销售均价和共有份额比例,应分别在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土地上市前和房屋销售前,由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共同审核后确定。评估及确定结果应面向社会公开。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

值得一提的是,在《办法》中,取消了《征求意见稿》中关于**份额转售方面的规定,即**持有份额暂不出售。在原《征求意见稿》中,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和代持机构经协商一致,可共同向其他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家庭转让房屋。新购房人取得商品住房产权。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产权份额获得转让总价款的相应部分。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也可按市场价格购买**份额后获得商品住房产权。

此外,北京住建委明确表示,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在落户、入学上和购买其他普通商品住房政策一致。

今后五年,北京市将完成2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供地,并表示将加快土地供应速度,推进项目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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