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李彦宏看创业精神与创新精神

2015-02-16来源 : 互联网

这篇文章得从*新的福布斯****榜谈起。在*新的榜单中,李彦宏不但夺回了中国内地福布斯*富的头衔,而且在****中的排名也从第95位上升到了第86位,这也是中国内地**迄今为止的*高排名。

要祝贺一下李彦宏。李彦宏的成就,具有远远超出他个人财富或名声的意义。因为李彦宏是一个高科技领域的创业者。像李彦宏、马化腾(微博)、马云(微博)这样一批创业者,都是从很少的资金和相对普通的背景开始创业,而能够*终登上**榜前列。他们的成功故事,对于后来的企业家,对于有志于创业的年轻人,无疑是一个极大的鼓励。

我坚信中国人的创业精神,的确是一代代在加强。现在有些人谈起年轻一代,总是带着同情心态,说什么这一代人被房子和就业的压力压垮了,没有了梦想啊等等。我对这种观察并不苟同。其实,现在的房子的确是贵,如果年轻人的*大目标就是买一套房,那么他的确很难有勇气去创业了,但是有更多的年轻人,他们的生活目标绝不仅仅是买一套房。有一个笑话就是说:马化腾的某个竞争对手散尽身家,获得了一次时空旅行的机会,只是为了跑回到几年前的深圳,劝说年轻时的马化腾把他那50万元资金不要拿来创业,而用去买房,“可以翻好几倍呢”。当年的马化腾能够做到不买房而创业,现在的年轻一代,当然更有动力去做到。

只要年轻一代真的有志于创业,那么,现在中国的创业环境和若干年前相比其实是极大地改善了。8年前我在美国创业的时候,亲身体会了他们创业企业的生态,不由慨叹:生活在这样一个国家,这样一种商业文化氛围下,如果你一辈子没有创过至少一次业,那简直是一种耻辱。相比之下,那时的中国还毫无创业土壤。但就在2006年后的两三年时间,中国发生了几桩大的制度变化。*先是2006年修改《公司法》,大大放松了公司注册上的限制,包括允许一个人注册有限公司等;其次是2005-2009年持续数年的股市“全流通”改革,加上创业板的推出,使得中国股市从过去的纯粹为国企改制服务的工具,变为了至少部分具备了促进创业企业融资的功能;*后就是2006年修改的《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制度成为自身不必纳税的实体,这为投资人以有限合伙制组建投资基金大开了方便之门,也直接导致了*近两年的PE大繁荣局面。此外,在技术角度上,*近几年国内电信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淘宝、百度、腾讯和新浪等国内网络平台的形成,尤其促进了互联网领域的创业活动。

尽管如此,国内这种旺盛的创业活动也并非没有隐忧。要知道,创业并不等于创新。在中国,一个负面的特别现象是,创业精神兴旺并不一定促进、反而可能扼杀创新精神。拿本文的主题人物李彦宏来说,其赖以成就的百度,模仿借鉴国外同类产品的痕迹就极为明显。上面提到的其他几位成功创业人士和国内*成功的创业型企业,无论腾讯、淘宝还是新浪,都脱胎于山寨,而许多至今并未摆脱山寨的印记。

以模仿而创业固然是一条捷径,但可怕的是走向极端,甚至推崇模仿而鄙视创新。据说现在很多风险投资商考察的项目,尤其是互联网类的项目,第一句话就会问:你们的商业模式借鉴的是国外的谁啊?如果你答有借鉴,尤其如果你山寨了国外某个目前的热门,那么风投就慷慨解囊。假若你说我没有借鉴,完全是自己的创新,那么风投反而退避三舍。

为什么国内的创业精神不但没有导致旺盛的创新,反而导致山寨成风而抑制乃至扼杀创新呢?有人分析过各种原因。但归根到底,我觉得*核心的一条,还是中国缺乏严厉的知识产权法规。一个美国人如果有一个天才的创新,虽然可能被中国人山寨,但在美欧等发达市场至少是没有人敢山寨的,因为那里有严苛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所以,就算他丢掉中国市场,至少还可以在欧美等发达市场获利,依旧可以取得极大的成功。而中国呢?一个创新者根本就没有施展的机会就会被山寨对手们击垮,因为这些对手们无需负担创新投入的成本,而更加容易做到物美价廉。于是中国不幸地出现了一种谁创新谁傻子的局面。而中国的创业家们,他们的创业精神,也就不幸地不能转化为创新精神,反而以山寨的姿态成为了创新精神的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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