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村里拉来2亿元的投资,门头沟区妙峰山镇某村村支书李某不惜砸出重金,巴结声称拥有18个亿的“大款”谢德强,结果被后者骗走253万元。据悉,无业人员谢德强因犯诈骗罪一审被一中院判处无期徒刑。
今年53岁的谢德强是山东省长岛县人,没有固定职业,1987年和2002年曾分别因投机倒把罪和伪造居民身份证罪被判刑,于2003年6月刑满释放。但就是这样一个惯犯得到了门头沟区妙峰山镇某村支书李某的信任。
2007年10月,他通过别人认识了李某,他告诉李某可以为该村投资2亿元用于该村建设,而且投资后不求回报,到时在村里给他立个碑就行。于是李某亲自找上门和谢德强商谈此事,谢德强为了显示他的实力,拿出此前在香港注册的皮包公司的文件给李某看,让李某深信不疑。经过洽谈,双方很快就签署了一份协议,协议签订后,谢德强开始以“启动资金需要费用”为借口向李某要*,然后在深圳住酒店、大吃大喝和高消费,没*就跟李某要。李某先后58次给谢德强汇款,总额达到200多万元。
时间过去了两年,投资的事情迟迟没有进展,加上一次又一次汇款,李某开始对谢德强产生怀疑。去年11月,当谢德强再次向李某要*时,李某**。
**认为,谢德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鉴于他属于累犯,因此从重处罚。